此为防盗章林宗平回来的时候楞了一下, 不说焕然一新, 可不大的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,尤其床上那蓬松的被子,一看就不是原来的被褥, 过去捏了捏, 一定是新棉花。“你那媳妇给做的?”林则将自己下乡后的事情也挑了一些告诉林宗平,尤其胡巧,毕竟是人儿媳妇, 肯定得说清楚。“对, 还给做了衣服鞋子,刚刚你走的急,也没试, 也不知道鞋子合不合脚。”林则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床脚。“有什么不合适的,肯定合适。”林宗平乐的见牙不见眼,穿上胡巧的鞋子来回走了几趟,“加上那兔毛鞋垫刚刚好。”“我还带了米和挂面,知道您更爱面,不过偶尔煮点大米粥养胃。”林则盛出粥, “一会我把我那地址给您,缺什么您就写信给我,我总比您方便些。”林宗平笑着答应下来, 以前他觉得儿子的性格和他妈太像, 太懦了, 没想到经了这一番事, 倒是成熟有担当起来。但是他现在这情况,避着他都来不及,哪敢能往外寄信。“你带了这么多东西,动了?”夜深人静的时候,林宗平才开口问道。“嗯,我要下乡的时候,也不知道乡下什么情况,就想着提前拿出一些东西,还有小慧,妈的性格您也知道,我得给小慧备点东西。”“嗯,原先我是怕你守不住,现在你自己心里有成算,那我就不多说了。”林宗平顿了顿,“但是那些玩意能不动就别动了,多了招人眼。”“知道呢!我就卖了两次,头一次找不到门路,找的同学帮忙牵线,后来那一次是我自己找的人,还故意打扮了一下,不会被人认出来。”林则也怕出问题,且小心着呢!两人嘀嘀咕咕到半夜,分别多年的生疏感少了很多。第二天林则跟着林宗平拜访了各位叔叔伯伯,中午一起吃了顿饭,下午他就得离开,赶晚上的火车。“爸,这一百斤粮票您先拿着,我这还有好些呢!等下回再给您寄。”林则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:“床底下有个铁盒子,里面是我弄的药,都贴了说明书,您自己照顾好自己。”林宗平知道林则换了不少,就没客气,摆手示意他离开,转过身偷偷抹了抹眼睛。林则看着消瘦的背影,眼眶不禁泛红,“爸,我走了,等下次有机会,我再来看您。”“走吧,别再来了。”林宗平背着身子摆摆手,大步离开。林则知道他的意思,是怕牵连他。出大门的时候,站岗的还是昨天那个警卫,林则塞了他两包烟,“没别的意思,就是下回我寄东西过来,能不能劳烦您帮忙送一下。”“还得例行检查。”警卫摸了摸怀里的烟,说道。“这个当然,就是一些吃的用的。”林则赶紧说道。“行。”警卫点头。辗转回到梧桐乡,已经过去近二十天,其实在农场就呆了两天,大部分时间都是花费在路上。回到家都已经天黑,还没敲门,林则就听到里面有些动静,随即想到他开栏门的时候发出的声音,估计胡巧她们听见了。“是我,林则。”门猛地打开,胡巧拉着林则上下看着,“怎么回来的这么晚?”“县城到乡里没车,我坐到青山乡下车,走路回来的。”从青山乡到梧桐乡得有二十里路,乡里到下梧村又有个四五里路,可不走到天黑了。“姐夫。”胡杏拎着东西从里屋出来,“既然你回来了,那我今晚就回家住。”“等等,我送你。”虽然现在不算晚,但是让一个小姑娘这么回去,林则也不放心。回来的时候,胡巧已经煮了面等他。“你先洗把脸。”胡巧知道林则爱干净。洗完脸,顺带擦了下身子,吃完一碗热乎乎的汤面,整个人的精神头才算好起来。“见着爸了吗?”胡巧小心的问道。“见到了。”想起在西北看到的场景,林则沉默了一下,“我想往后隔一两个月寄些东西到西北,咱们自己可能要节省些了。”“咱们本来就该节省,可不敢跟你这么大手大脚了,现在谁家能吃三顿饭,而且顿顿干饭?”胡巧早就想说了,“现在不是农忙,明儿起咱们也和村里一样一天两顿,我割牛草的时候,摘了不少野菜,到时候再去摘一些,到了冬天也能混个肚饱。”林则顿时哭笑不得,“也不至于节省到那地步,饭还是得吃的。”他一直一天三顿,一下叫他改成两顿可受不了。林则算了算自己手上的粮票和钱,已经花了大半,还有这么多年,黄金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敢动的,还得想想法子。话是这么说,胡巧也不会真饿着林则,还是一天三顿的吃饭,只是主食掺杂粗粮,本来还想把油省省,可林则不愿意,为什么他们不容易饿,就是因为肚里有油水。转眼临近年关,他上次请假已经是胡支书开了大恩,想要回家过年根本不可能。其实新来几个知青都申请不到,这回家过年也是有名额的,哪能那么容易。知青所十几个人,只要一个人能回家,别的都留在下梧村过年,林则的岳家有跟没有一样,干脆带着胡巧到知青所和他们一块过年热闹。带着大半个猪头过来,加上知青所这边分到的肉,这个年过的格外富足。“趁着今天喜庆,我也宣布一件事。”刘勇笑着说道:“我和白梅同志打算初八的时候结婚,到时候大家都来见证我们的婚姻。”“真的?”杜南星一拍刘勇的胳膊,“行啊勇哥,这不声不响的就把咱们知青所最漂亮的花给采了。”“瞎说什么呢!”白梅瞪了他一眼,一点不害羞,“到时候什么东西都别带,我们就打算简简单单热闹一下。”到了初八这天,林则和胡巧拿了一对红色的枕套,这是上回布多出来,胡巧做出来的,上面还绣了一对鸳鸯,最应景不过。“都说了别带东西,你们这……”白梅不收。“就是一点心意。”胡巧塞到白梅手里,“祝你们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。”白梅的脸腾地一下红了,“说什么呢!倒是你,结婚这么久了,怎么还不怀一个。”胡巧愣了一下,低下头,双手捏着衣摆不断揉搓,“我们还小呢。”回家的路上,林则总觉得胡巧不对劲,往常叽叽喳喳的她现在一句话都没说。“这是怎么了?有事可以和我说?”林则侧头问道。“也……也没什么。”胡巧低着头,“就是白梅姐问我怎么还不要孩子?”这个……林则停下脚步,上下打量着胡巧,“不是和你说了吗,咱们还小,等年纪大点再要孩子。”“为什么?村里的姑娘十七岁十八岁嫁人的多得是,哪个过门不生孩子了。”胡巧觉得就是林则嫌弃自己。“真不是,我看过书,年龄太小生孩子对大人孩子都不好,至少等二十岁的时候,我们再生孩子。”林则拉住胡巧的手,继续往家里的方向走,十七岁,在未来还是高中生,尤其胡巧人瘦小,看着跟初中生差不多,还在长个字呢,生什么孩子。胡巧嘟嘟嘴,盯着握住自己的手,甜蜜的低下头,“那……等我二十岁了,就给你生孩子。”林则勾起嘴角,侧头凑近她,“这么想跟我生孩子?”“要死了你。”胡巧推了他一下,脸红的跟个猴屁股似的。看着激动的满脸通红的陈红军,林则还不能理解这个时代一辆自行车的价值,毫不留恋的背着肉出门,到拐角处,确定四周都没人,偷着将整麻袋的肉收进储物空间。“回来了?没买到肉吗?”胡巧探头看看,小声问道。林则同样小声回答:“买到了,不过我怕这么带回去太显眼,让他晚上给我送到乡里。”胡巧哪懂这些,林则怎么说她怎么听,高高兴兴的跟着他前往百货大楼。说是大楼,其实就三层高,三楼还是办公室,在林则看来这所谓的百货大楼很普通,可是在七零年,他在老百姓的眼中地位非常高,在这里当营业员比公务员都吃香。“你带我到这个地方来干嘛?”胡巧以前有幸来过一次县城,但是百货大楼是头一次来,怯生生的拉着林则的袖子,不敢随便乱看,“这里东西很贵的,我们还是快走吧。”“咱们结婚结的匆忙,什么都没准备,我带的糖早没了,再买些回去给村里人分一分,沾沾喜气,另外给你买些布做几身衣服。”听林则说买喜糖回去分,胡巧甜蜜蜜的跟在他身后。“您好同志,我想买糖。”柜台后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,看到林则